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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
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教育(體)局,各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研究制訂了《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湖南省教育廳
2022年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
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具體要求,結合湖南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黨的領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人才、維護教育公平出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推動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為建成科教強省、文化強省提供重要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強化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落實“五育”并舉,推進“三全育人”,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明晰辦學定位,加強對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培養的省級統籌,緊密對接經濟社會發展對藝術人才的實際需求,對全省高校藝術類專業設置及招生規模進行科學布局。提高選拔質量,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完善考試方式和評價標準,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加強分類指導,引導高校立足學科專業特點和培養定位,突出辦學特色,完善人才選拔模式,推進不同專業分類考試。確保公平公正,強化省級統考統測,完善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全程監督,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總體目標。2021年推進相關改革工作,對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不斷完善和規范,進一步強化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簡稱省級統考),2024年健全以統一高考為基礎、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二、主要任務和舉措
(一)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
1.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高校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促進高校高水平藝術類專業(群)建設,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堅持組織開展藝術類省級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引導和鼓勵學生提升綜合素質,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